慈溪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前身是慈溪市(县)财政局、税务局。 1994 年 9 月,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 ,慈溪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三个机构分设,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对外挂牌成立,至 1995 年 1 月分设组建完毕,正式开始运转。目前,慈溪市财政局和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合署办公,统称慈溪市财政地税局,简称慈溪市财税局。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地方税务局局长。慈溪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系统实行双重管理领导体制。
近年来,我市财税工作在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税,规范行政,财税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等,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努力实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实施承诺服务、首问人责任制、限时服务等便民措施,树立起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廉洁从政的财税干部新形象。我市的财税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展,财税事业成果辉煌。 2003年底,全市地税部门管辖的纳税户共 33938户,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35.01亿元,现有 1个全国青年文明号, 2个省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 8个基层所(分局)和稽查局为宁波市财税系统文明单位,市财政局被财政部、人事厅授予 2002年度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