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定”方案,慈溪市农业局是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宁波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农业中长期、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审定农业重大科技项目;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技术职称评审。
三、综合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规范化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和经营机制,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四、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建设农业信息体系,负责农业综合信息发布工作。
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
六、组织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监测,组织指导农业资源的配置和农业生态体系的建设。
七、抓好林政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和环境绿化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海洋的综合管理,负责浅海滩涂和内陆水域的渔业开发利用。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农业局设立办公室、人事科教科、经营管理科、资金项目科、法规科(海洋管理科)、农业产业科、林业科、渔业科。局机关科室及部分履行管理职能的局属各单位按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
二、岗位职责分解 :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好农业信息的组织、编报工作;牵头办理上级督查事项;制订、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文秘、档案、信访等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务评聘、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做好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农业科技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研究和调研,负责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农民农技知识培训;负责做好农业科技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服务工作。
三、经营管理科
负责全市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合效益分析统计;抓好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指导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负责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好农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综合管理农业生产责任制和农业承包合同;指导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四、资金项目科
负责监管国有农林场、企业的财务和国资运行;参与市场农业发展基金管理,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村小额贷款的担保;指导市农业投资服务中心安全运作。
五、法规科(海洋管理科)
负责农业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局行政听证、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农产品出入境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负责海洋使用管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协调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开发工作、海洋环境监察;负责海洋信息发布工作。
六、农业产业科
制定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做好农产品、农业项目招商推介工作;负责外向型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农产品开发和品牌建设;抓好农业产业协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产业布局、示范园区建设;指导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适用技术与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信息的分析、发布;负责编制农牧业报表。
七、林业科
指导林业生产布局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农村平原绿化、沿海防护林、通道绿化建设和林业示范园区建设;做好林业生产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做好林地、森林资源和木材采伐、运输的管理工作;协调山林纠纷、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八、渔业科
指导全市渔业养殖,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水域养殖容量调查,编制水域养殖布局规划;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保护、海洋捕捞许可管理;做好水产养殖证、苗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渔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负责全市渔业科技成果推广和渔业统计报表、渔业信息发布。